【问题】撤诉规定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裁定。

  人民法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参见民诉见第161条

  补充内容

  一撤诉概念

  撤诉是指在人民法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

  二撤诉的情况

  撤诉是当事人对其诉讼权利行使处分权的表现,包括申请撤诉和按撤诉处理两种情况。

  1.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

  申请撤诉的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但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撤诉不影响原告和被告之间本诉的进行。

  2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申请撤诉是原告处分自己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行为,除非原告有明确的意思表示,任何人不得强迫原告申请撤诉,审判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借口,动员原告申请撤诉。

  3撤诉必须合法。申请撤诉的时间必须是在法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申请撤诉的人必须是有申请撤诉权的人;申请撤诉在实体上不得有规避法律的行为,不得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有损于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4撤诉必须由人民法作出裁定。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申请符合条件的,裁定准许撤诉,案件审理终结;申请不符合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案件继续审理。不论是否准许撤诉,都必须以裁定的方式告知当事人。此外,最高人民法民诉意见明确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依法准许原告撤诉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法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法可不准撤诉。

  2.按撤诉处理,即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因而,法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

  按撤诉处理的情况为

  1原告或上诉人未按期交纳诉讼费用。

  2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3原告未经法庭许可途退庭。

  4原告应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不交纳,或申请缓减免未获人民法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用的,按撤诉处理。

  5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原告的法定代理人,经法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按撤诉处理。

  6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法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途退庭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依法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法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法可以不按撤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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